民航局空管局運控中心原主任張通國獲刑11年
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8月9日上午以受賄罪,對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簡稱“民航空管局”)運控中心原主任張通國判處有期徒刑11年。這是民航反腐風暴涉案人員中,又一位獲刑的官員。
此前獲刑的,分別是國家發(fā)改委基礎產業(yè)司綜合處原處長匡新和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qū)管理局(簡稱“民航華北局”)局長黃登科。
法院認定匡新收受賄賂人民幣20萬元,為企業(yè)承接四川南充機場工程打招呼。2011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二審裁定對其處以有期徒刑10年。黃登科則因受賄及私分國有資產,于2011年年初一審被處有期徒刑13年。
民航反腐風暴始于2008年。當年審計署在對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南航”)原總經(jīng)理進行離任審計時,發(fā)現(xiàn)南航多筆可疑資金。之后審計工作延伸至與南航多家分子公司關系密切的湛江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日美航空代理服務有限公司。
審計結果及相關疑點形成報告后,先后匯報給民航管理局、中央紀委直至國家領導人,反腐行動由此拉開序幕。
2009年11月,中央紀委工作人員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飛機上將日美航空代理服務有限公司老板龐漢章帶走。之后系列案從龐漢章開始步步深入。
相關司法材料顯示,龐漢章從黃登科手里獲得進京航線的“黃金時刻”,從南航原總工程師張和平手里獲得飛機和空乘人員。賄賂以龐漢章為源頭,分作兩頭流向黃登科和張和平。
卷入腐敗案件的商人,除黃登科外,還有原聯(lián)洲航空服務公司老板魏景波,由此線條牽出人物,包括首都機場原董事長張志忠,中國民用航空局原副局長宇仁錄及首都機場原常務副總經(jīng)理黃剛。上述人物案件尚在辦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