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飛機運輸中的那些違禁品!
近期,三星GalaxyNote7的電池爆炸和起火事件迅速引爆全球,國際航空組織和國內(nèi)各大航空公司對這款手機及電池紛紛say“NO!”。那么,究竟哪些物品不可以帶上飛機呢?
根據(jù)中國民航局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乘坐班機禁止隨身攜帶且不可托運的有以下物品:
1. 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彈藥、煙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氣)、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花露水等;
4. 腐蝕性物品,如鹽酸、硫酸、硝酸、有液蓄電池等;
5. 毒害品,如氰化物、劇毒農(nóng)藥等;
6.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7. 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強烈刺激氣味的物品、可能干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等。
禁止隨身攜帶但可托運的物品有:菜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shù)刀、雕刻刀等專業(yè)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帶有加重或有尖釘?shù)氖终取㈣F頭登山杖、棒球棍、帳篷釘?shù)?;斧、鑿、錘、錐、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銳器、鈍器;超出可隨身攜帶種類或總量限制的液態(tài)物品。
此外,旅客個人用的內(nèi)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電子裝置,包括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充電寶等,只能隨身攜帶上飛機,是絕對禁止在托運行李中夾帶的。
在此還要提醒旅客朋友們注意,每名旅客最多可以攜帶一個充電寶登機且飛機上是嚴禁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的。同時額定能量<100Wh的充電寶可以直接帶上飛機,介于100Wh至160Wh的充電寶上飛機則需要經(jīng)過航空公司批準,>160Wh的充電寶是嚴禁帶上飛機的。